4月24号早上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客户发给我发的微信,说他被入室盗窃了,问意外险能不能报。我大概记得他的一年期境外旅行险是包含随身物品责任的。
我立马起床打开电脑查看了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赶紧打电话报案,但是由于我对案件发生时间 、具体丢失的物品都不太了解,第一次报案没成功。客服跟我说了报案需要提供的信息后,下午再一次报案。保险公司处理响应还是很快的,半个小时内就给我邮箱发了索赔要准备的材料,并且让我加了理赔人员的微信号,便于之后传递材料。
客户物品被盗的时候立即打了电线的时候客户在居住地被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手机、ipad mini、耳机、移动硬盘),到4月29号我问客户报告出来没有,他查看了邮箱并没找到报告,于是客户立马打电话给警察局问报告,得到的答案是不给报告。他们(警局)通用的做法是报案之后警方会给到报案人一个报案号,若需要找保险公司理赔,则由客户提供报案号给保司,由保司跟警察局联系。普通民众拿不到警方报告。(警方报告:我理解为报警之后警方给的一个回执,上面会记录时间、地点、事件经过之类吧,问了其他同事在国内报警
理赔部给我的答复是:没有警方报告是进行不了理赔的,这是必要的材料。还顺手发了他们另外已经理赔过的客户的警方报告给我看。
事情卡在这里,不知道如何弄。不过这样一个时间段我还没有提交材料给保险公司,原本是要等报告到了一次性提交,免得后面补材料。
假期之后,我想起去年投保的时候加过保险公司对接明亚渠道的专员老师,于是我问她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她问我要了报案号,打算帮忙去问,不过她同时也强调确实没有保险公司跟警方打电线号,我想起其他的理赔材料还没有提交上去,现在报告大概率是等不到了,那我是否可以把手上的材料先交上去?她说肯定要先交材料,其他的再去协调(理赔经验不足)。
5月8日,专员说事情有眉目,晚点联系我。警方的证明是关键,而且只能申请通融赔付,不会全赔。(我当时以为是按申请金额13738的特殊的比例赔付)
5月11日,专员给我打电话,她已经打电话给英国警方那边了解,确实有这么一个案件发生,但是警方没提供书面报告给她。她也说到这个警方报告是必要的,在我们的沟通中有个小插曲,我把她的话理解成保险公司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个收集资料的模板让客户发给警方填写就可以,后来发现我理解错了。为了沟通更顺畅和信息交流更方便,我把客户和保险公司专员拉了一个群,让他们在群里面对面沟通。此时正好客户给警员发的邮件,得到了警员的回复,且回复也再一次证明没有报告给出来!
他说保险条款中有写明单项物品金额上限是1500元,五件被盗物品中,四件的购买金额均在1500以上只有移动硬盘是639元,合计的有效金额确实应该是1500*4+639。所以他给了我一个他能接受的数字。
这里真的要表扬客户,很理智,不会因为被盗物品总价在1.3万以上就要求一定要这个数,而是认真看了合同条款。这样一来,我在跟保险公司沟通过程中就没什么压力,但是我也要尽量为客户争取到最大利益。
我问客户这一个数字是不是能够接受,如果可接受,专员就要写申请邮件给公司领导,需要领导批准才能按这个数额赔。我理解专员的理赔申请邮件作为警方报告的替代作用吧。
2、经纪人始终是和客户站在同一战线的,为客户争取到最好的理赔是我们从始至终在努力的。